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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解約】  – 系指解除當前於系統業者所綁 定之合約。
政府規範門號可攜後,即視門號號碼為個人或法人之財產
,故門號號碼雖然解除當前合約,若無門號登記人同意簽字,系統業者是無權將此門號辦理退租或銷號。
【違約金】  – 合約到期前,提前退租或銷號時,應繳交終端設備補貼款,金額得按比例逐日遞減。  違約金計算方式:終端設備補貼款總額【手機優惠補貼款】 X 剩餘合約期數 / 總合約期數
可參照各大系統業者同意書【合約書】。 

詳細規範內容如有異動將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【NCC】及各大系統業者官方網站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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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【門號過戶】 –系指將原使用者名下之門號 轉移登記 至承接者名下。原使用者在門號過戶後就與此號碼無任何關西,也將失去此門號用戶的所有資格【老客戶、VIP、續約】【老客戶、VIP、續約】,相對的承接者會得到此門號先前的資格,但也必須承擔此門號往後的合約及資費

 

政府規範門號可攜後,即視門號號碼為個人或法人之財產,故門號號碼只要在無特定合約限制下,是可辦理過戶轉讓的。【絕不會因門號號碼合約尚未到期而無法行使過戶之權利。】

詳細規範內容如有異動將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【NCC】及各大系統業者官方網站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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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使用而簽定下一份合約。 系統業者因應政府門號可攜政策,為確保既有客戶保留的利益也都相互祭出了:

      VIP、老客戶【月租型門號連續租用5年以上或6個月平均帳單大於1000元】可享續約手機免預繳
可參照各大系統業者DM或官方網站。
詳細規範內容如有異動將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【NCC】及各大系統業者官方網站為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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